扎鲁特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富饶而神奇的扎鲁特旗,位于内蒙古通辽市西北部,东经119°14′至125°57′,北纬43°50′至45°50′。扎鲁特旗总人口30.3万人,由蒙、汉、回等13个民族组成。全旗土地面积1.7万平方公里。扎鲁特旗辖8个镇、1个乡、11个苏木:鲁北镇、黄花山镇、嘎亥图镇、巨日合镇、巴雅尔吐胡硕镇、联合屯镇、香山镇、罕山镇、太平山乡、毛都苏木、巴彦塔拉苏木、乌额格其苏木、查布嘎图苏木、乌力吉木仁苏木、道老杜苏木、前德门苏木、巴彦芒哈苏木、乌兰哈达苏木、格日朝鲁苏木、阿日昆都冷苏木;嘎达苏种畜场。全旗现有耕地160万亩,优质草牧场1773万亩,年人均产粮食1045公斤,是国家商品粮基地。牲畜稳定在150万头(只)以上,属全国牧业大旗,年产白山羊绒154吨,绵羊毛960吨,各种皮张35万张。被自治区列为绒山羊、山杏中药材、粮食、畜副产品四大基地。扎鲁特旗地下资源十分丰富。已探明矿点84处。罕山神泉水含有丰富的有益人体健康的微量元素,日涌量500吨以上。野生动物有马鹿、黄羊等150多种。野生植物有金针菜、木耳、蘑菇、蕨菜等200多种。各种中草药材有西洋参、麻黄草等170多种。工业生产初具规模,发展潜力很大。重工业以煤炭工业为主导,现已探明总储量为20多亿吨,年生产原煤100万吨。其中:塔拉营子煤矿开采的隐晶质石墨作增炭剂,用于炼钢生产每吨可代替生铁5—12吨,提高炉温10—28℃。1990年通过部级科技成果鉴定,填补了国内空白。扎鲁特旗历史文化悠久,民族风情浓郁。这里有新石器时期的“红山文化”和“富河文化”的遗址,有春秋战国时期的石皿石器,有明、清时期的庙宇亭台,有金代界壕又称“金长城”。还有乌兰哈达仙人洞、罕山神泉、嘎亥吐镇金门山等68处天然景区星罗棋布在一望无际、景色绚丽的草原上,具备了发展旅游事业得天独厚的条件。